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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慶石化開四劑“時效良方”踐行“馬上就辦”
一是提高文件審批時效。對請示類文件,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簽批。特別重要的緊急事項特事特辦。對管理制度,會簽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會簽;意見有分歧的,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反饋給主辦部門;制度合法性、規范性等審核時限也控制在3個工作日以內。對其他文件,會簽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會簽(回復)意見。
二是提高部門批復時效。對于基層單位向公司部門報送的請示類文件,制度規定中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,應當在制度規定的時限內辦結。制度規定沒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,分兩種情況處理:涉及項目投資的,主辦部門原則上應當在收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,如不能辦結,應當回復不能辦結原因。其他事務類請示事項,主辦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復,如不能及時辦結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不能辦結原因、目前辦理情況以及預計辦結時間,并按期辦結。對于緊急事項要緊急辦理。
三是提高溝通協調時效。對共同辦理、綜合協調性工作,牽頭部門要主動作為,切實履行牽頭責任,負責指導、調度、督導工作,協調解決問題,保證工作質量,保證辦理實效,保證按時辦結。協辦配合部門要積極配合,按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配合任務,不得延誤工作。對不屬于職權范圍或不宜由本部門辦理的事項,特別是涉及基層群眾切身利益的訴求,應及早提出意見,及時提報研究。對照先進找差距、定對策,推進創業、創新、創效,使每名員工爭做崗位標兵、每個專業爭做行業先進、安慶石化爭做一流企業。
四是提高服務工作時效。優化提升信息系統、推廣應用移動辦公、試行“一站式”集中辦公,努力讓基層和群眾到機關辦事“最多跑一次”。主動深入基層、深入一線,及時了解基層單位的難點、熱點問題,
通過這四劑“良方”,做到進行全過程跟蹤、指導、服務,切實幫助基層單位解決實際困難,引導機關工作人員善于用新知識破解新困難、解決新問題、化解新矛盾,真正做到想干事、敢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。
(李丁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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